我儿子的朋友拜托我儿子送他去一个地方并且接他,谁知道那个人是去盗窃了,我儿子还被人看到了,警察把我儿子当成犯罪嫌疑人抓了起来,他们会怎么安排我儿子?

江苏 - 苏州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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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说法

地区:江苏 - 苏州

公安机关抓到犯罪嫌疑后,首先进行刑事拘留,经过进一步核查后,证据充分的会报请检察院批捕。《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020-03-22 13:5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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