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和老公认识结婚了,男方按照女方家的风俗习惯给了一笔12万的彩礼并购买了一些金银首饰,两人实实在在有领结婚证的,现在闹不合,这笔财礼钱要退回去吗?

甘肃 - 酒泉 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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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答疑法务

地区:甘肃 - 酒泉

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你们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是可以不退还彩礼的。

2020-01-16 11:0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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