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和我的女朋友在这租房子的时候,说我们要在这个地方住半年多,但是房东一直都没有跟我们签订书面式的合同,现在我们已经住了八个多月了,他收了我们的押金,收据写错了,我们现在搬走,押金退吗?

湖北 - 襄阳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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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谈判法务

地区:湖北 - 襄阳


1.您好,您咨询的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问题;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4.如果对方口头说应当租半年才能退租的,但是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您可请求解除合同;
5.对于对方收取的押金,您可以请求返还;
6.收据日期写错,但是不影响判断,也不影响你退还押金的权利。

2019-12-27 03:1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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