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把这套房子给卖了,对方跟我谈好了价格说好了先支付一半,后来把另一半支付的,但是他现在一直没有支付。对方打算要办理房产登记,我想去房管局做一下预告登记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江苏 - 南京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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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法务

地区:江苏 - 南京

根据《物权法》第20条之规定,我建议你可以去当地房管局做一下预告登记。但是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债权人已经支付一半以上价款;
2.债务人书面同意预告登记的。

2019-12-24 08:40: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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