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闺蜜跟这个男的交往了有一段时间。但是后来双方父母见面之后,他父母不喜欢闺蜜,于是我闺蜜也跟他提出了分手,但是这个男的不放手还把闺蜜的隐私泄露了,闺蜜该怎么办?

甘肃 - 金昌 人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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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法务

地区:甘肃 - 金昌

隐私权为自然人享有与私人生活秘密相关的不愿公开并受到保护的权利。名誉就是社会的一种评价;我想如果对方恶意散布,即可收集相关证据起诉

2019-12-23 13:0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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