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只是去国外执行公司业务而已,没有失踪躲起来,电话也能打通。债主非要找我这个担保人要钱。总共是十万块钱,我有责任吗?该怎么办?

香港 - 市区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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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争议调解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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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中,你朋友是借款人,你是他的担保人,现出借方不向你朋友要钱,而向你要钱,这说明你在该担保合同中应当承担的是连带担保责任。所谓连带担保责任是指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一并要求债务人、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在你的该担保责任已经依法成立并生效,除非你朋友、你马上清偿该债务,或者出借方同意解除你的担保责任(对方不会办),否则,你无法解除这个担保责任。

2019-12-06 09:09: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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