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他之前因为一起交通事故被对方给撞死了,究竟对事故进行了怎样划分对方是主要的责任。那么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死亡的话,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对于赔偿要根据什么标准收取?对于死亡赔偿金应该根据什么标准?

西藏 - 昌都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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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西藏 - 昌都

您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2005)民他字第25号复函《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所以受害者家属提供证据证明受害者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在城市务工等,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受害者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2019-12-05 21:36: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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