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今年刚毕业,在大四的时候就在学校的招聘会上和一家医院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是由于甲学校还有一些事情,就等处理完后,去医院报道,但是医院增加了需要通过考试才录用,这样的操作是否违反了约定,能否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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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维权顾问

地区:新疆 - 昌吉

您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一种双方约定的将要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对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先行约定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因此,用人单位未按照毕业生就业协议履行合同属于违约。问题中,甲与医院已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表明医院愿意接收甲到其单位工作,就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医院擅自增加考试这一录用条件,违反了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19-12-02 22:0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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