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伙同在一起,把单位的一些资金给贪污了,对于领导主要贪污的比较大,同时只是从犯,他们之间应该怎么样被判刑呢?

青海 - 海西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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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答疑法务

地区:青海 - 海西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个人贪污数额”,在共同贪污犯罪案件中应理解为个人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贪污的数额,不能只按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来认定。对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贪污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19-11-27 22:17: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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