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中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是否可以要求另一方履行夫妻扶养义务?如果对方不履行,是否可以找法院强制执行?

新疆 - 阿克苏 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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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扶养为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夫妻扶养通常在婚姻共同生活中自觉履行。
2.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责任。夫或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
3.应当付给扶养费的一方拒绝付给的,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获得扶养费。如果夫或妻一方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有扶养义务的配偶拒绝扶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所以,你小叔叔完全可以要求妻子分割共同财产,包括卖房的房款,一人一半,应该退还扣留的证件和工资卡。
5.可以先让居委会或其他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纠纷,否则可以提起诉讼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治病。

2019-11-27 09:4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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