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上门调查了,警察把一些觉得跟案子相关的东西给扣押了,现在都已经连续审问调查三天了,警察何时把扣押的物品给还回来?

西藏 - 昌都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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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难题破解专员

地区:西藏 - 昌都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2019-11-13 05:5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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