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想跟我离婚,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她提出我每个月有三万元的工资收入,所以我应该有一些私房钱,这个钱应该拿来分割,但是事实是我的钱都用在给她卖化妆品衣服珠宝上了,根本没有剩多少,我只有一万元的存款是最近由于我老爸过70岁生日转账给他们了。法院会怎么判呢?

贵州 - 遵义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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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法律咨询

地区:贵州 - 遵义

你好!法院分割的是在离婚时有证据证明确实还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不会推定工资有积蓄并加以分割的,不论是否用光了,只要没有证据证明确实还存在,法院就不会分割的。如果存款转移的时间与离婚或分居的时间很接近,你又不能给出合理的用途,法院有可能推定该笔钱还在你手中,进而进行分割,甚至认为你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让你少分或不分。

2019-11-05 13:3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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