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医生。有一个病人经常来看我。我的家人怀疑我们有不正当的关系。原因是我离婚了,单身,我听别人说过(具体地说,谁也说不出来),他的妻子和孩子来了。我所在单位的问题玷污了我的声誉,影响了我的正常工作。它们是否被视为危害公共秩序罪?这是在侵犯我的名誉吗?

西藏 - 日喀则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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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解纷能手

地区:西藏 - 日喀则

对于这种事,本身自己也应该避讳,毕竟自己压根不会这么干,但实在是管不了别人往这方面想,安装摄像头什么的,让人也有一个直观的画面可证实,压根问题就不是出在自己身上。清者自清,如继续骚扰,可报警,损害名誉达到严重后果可追究其涉嫌诽谤罪的刑事责任

2019-11-02 14:5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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