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因病去世了,留下了一比财产,成功订立了一份遗嘱,把他的财产平均分割给婆婆、老公和两个小叔子,没有我做儿媳妇的份,这份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可以主张无效吗?难道做媳妇的就不配拥有份额吗?

山东 - 烟台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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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 烟台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按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遗嘱没有经过公证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真实即可。你的公爹去世,其法定继承人应为其配偶即你的婆婆和你丈夫及你丈夫的两个兄弟。与配偶无关。建议你们协商解决此事。

2019-11-02 03:3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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