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行强制执行了,可我们也不是房子的原主人,是人家为了偿还债务,所以才把房子给我们的,如今要对房子强制执行,有异议,要怎么请求撤销?

新疆 - 喀什 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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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019-10-21 05:3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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