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们已经签了离婚协议的,而且对于财产分配是夫妻共同分担,可是后来对于我们这套房子却一直是分配不均的,因为男方并没有居住的权利,他就把房子卖了该咋办?

黑龙江 - 伊春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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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答疑法务

地区:黑龙江 - 伊春

离婚协议中财产的分配是对双方财产的一次再分配,不管以前房子是谁的,如果离婚协议对财产有了新约定通常是有效的.至于男方有没有居住权买卖权要看双方的离婚协议是如何规定的.

2019-10-05 13:4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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