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当时将房屋租赁给承租人的时候,并没有告知承租人,这个房屋是有存在抵押权的问题,现在是债权人来要钱,承租人无法继续租赁,是否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海南 - 省直辖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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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会支持承租人的诉求,但承租人在某种条件下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要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和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则不予支持。

2019-09-09 04:1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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