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公司被人给告了,说是侵犯了他人的专利权,公司前些天在新闻上说了运用了某项技术,这项技术是公众都知道的,没想到的是这项技术有人申请过了,还说我们侵权了。遇到这种情况的话要怎么办?有什么法律依据?

江苏 - 无锡 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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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解先锋团

地区:江苏 - 无锡

如果贵公司准备现有技术角度进行抗辩,则贵公司需要证明该技术在申请日前就已经为公众所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 125、现有技术抗辩,是指被诉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全部技术特征,与一项现有技术方案中的相应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或者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认为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一项现有技术与所属领域公知常识的简单组合的,应当认定被诉侵权人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被诉侵权人的行为不构成侵犯专利权。126、现有技术,是指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对于依据2008年修订的专利法实施之前的专利法规定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权,其现有技术应当依据之前专利法的规定确定。

2019-09-03 01:4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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