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个网络交易平台上买了日用品,由于对收到的日用品不满意,要求退货遭商家拒绝,后向平台投诉。投诉后遭商家恶意报复,一直进行电话骚扰。平台是否泄露了我的信息,必须责任承担商家对我的侵害责任?

浙江 - 温州 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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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纠纷维权法务

地区:浙江 - 温州

在某个网络交易平台上买了日用品,由于对收到的日用品不满意,要求退货遭商家拒绝,后向平台投诉。投诉后遭商家恶意报复,一直进行电话骚扰。平台是否泄露了我的信息,必须责任承担商家对我的侵害责任?

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由于该网络交易平台对个人信息未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造成了个人信息泄露,可以起诉要求该网络交易平台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2019-08-23 23:07: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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