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人因起了争执发生了斗殴,对方只是被鉴定为轻伤,却说我犯了故意伤害罪,已经被检察院提起公诉了,我还有机会被退回吗?会被判刑事罪吗?

浙江 - 台州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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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维权顾问

地区:浙江 - 台州

我和他人因起了争执发生了斗殴,对方只是被鉴定为轻伤,却说我犯了故意伤害罪,已经被检察院提起公诉了,我还有机会被退回吗?会被判刑事罪吗?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下分析
1,根据我国刑法相关法律的规定,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2,你已经导致对方造成了轻伤,就已经涉嫌触犯了故意伤害,现在已经被检察院提起公诉了,你就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了,到了检察院一般就不会退回,但是如果你积极赔偿的话,可能会成为量刑情节,会适当减轻你的刑事责任,争取缓刑

2019-08-20 17:28: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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