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老板私人雇佣并安排工作,做的是快递的包装,但是做了三个月后,对方说是本人没有签订合同,不愿意给工资,对方的做法是否属于违约行为,要怎么拿回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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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老板私人雇佣并安排工作,做的是快递的包装,但是做了三个月后,对方说是本人没有签订合同,不愿意给工资,对方的做法是否属于违约行为,要怎么拿回工资呢


1、如果你由老板私人雇佣并安排工作,你们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务合同关系;
2、劳务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3、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
4、对方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显然属于违约行为
5、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所以,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你拖欠工资
6、如对方拒不支付,诉讼解决,待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2019-08-17 01:0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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