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到对方的犯罪喝醉酒之后就打扰客人的用餐,还打伤客人,报警处理,朋友就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的名义逮捕到警局里面,对方和朋友已经达成和解,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是否会从轻处理呢?

广东 - 深圳 交通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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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当事人和解公诉案件可能从轻处理,但是你朋友涉嫌寻衅滋事不可以作为和解的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2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4、5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第2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
(三)涉及寻衅滋事的;
(四)涉及聚众斗殴的;
(五)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据此,你朋友寻衅滋事不适用和解程序,但也可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2019-08-02 11:31: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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