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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维权顾问
地区:青海 - 海北
回答你的三个问题如下:1、对方会不会提出异议,无法控制。因为提出异议是对方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在双方存在一定的争议、纠纷时,对方提出异议的可能性比较大,提出异议是否成立则是另外一回事。2、胜诉后,一旦启动强制执行程序,那么,只要对方没有履行法律义务,则案件不会终止执行,只会中止执行,待有财产可供执行之时再恢复执行。1年的时间是指你在判决/裁决生效后1年内应该申请执行,这个1年时间是限制你申请执行的时间,而不是对方履行债务的时间。只要你在1年内提起强制执行,那么,履行债务时间将可以延长到对方的一生。3、关于对方异议的理由,实在不能一概而论。从简单的情理与法理角度分析,你们虽然是在双方协商一致、对方同意你退股的情况下才写欠条的,但是,因为你们在此之前有合作或者合伙的事实存在,因此不排除对方提出对合伙、合作清算不明、财务混乱等原因作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理由进行辩解,以此否定欠条的效力,重新按照合伙或者合作协议的内容确定权利、义务,或者对合伙企业的财产重新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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