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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经过楼下时,楼上的花盆不知怎地突然就掉落下去,砸中路人,路人的家属要求该楼的物业赔偿,物业说是该花盆的主人赔偿,花盆主人以自己不在家,是风导致,应该由物业赔偿,责任应该谁来负

李** 广东 - 茂名 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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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 茂名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019-07-19 11:57: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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