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6月份借人家10万,打的白条面有注明是5分息,借条上面注明是5分每月利息,明明是高利贷为什么什什么法院会受理?我该怎样应对?晚点我还還的。

江西 - 南昌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法律案情解析员

地区:江西 - 南昌

到法院诉讼时,对借条无任何要求,就是无借条,债务人照样能够诉讼,借条是最重要的证据。我国的现行法律限定的时效是:借条商定的还钱日子到时后的第二天起,开始计量诉讼时效,时效为二年。逾期后,再诉讼,法院通常会受理,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法院通常驳回诉讼请求。此时你的权利还是存在的,还能够要求另一方返还,但法律不提供强制保护了。

2019-07-12 21:47:2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南昌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