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洗浴中心的会计,两年前我们公司以办会员卡的名义,向公众非法集资了将近2000万,后来公司老板跑路了。很多人找来要求退款,现在警方已经介入了,这种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吗?判几年呢?

湖北 - 咸宁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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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 咸宁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19-07-09 11:58: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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