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某已经90岁高龄,生前并未立下遗嘱。他的亲兄弟姐妹和配偶还活着,生前结果两次婚,又育有对他有扶养之恩的继兄弟姐妹。在继承遗产时,谁具有优先的继承权?若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问题不满,可以怎么做?

山东 - 聊城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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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 聊城

你好,有遗嘱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19-06-30 17:08: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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