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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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前年在我们县城买了房子,合同明确约定是今年年初交房,但是到现在开发商还没交房,后来有人举报给相关部门,经调查,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伪造的,可以向开发商要求赔偿吗?

西藏 - 日喀则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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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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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根据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存在以下情形的,买受人可获得“双倍赔偿”:
(1)一房二卖的;
(2)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抵押给第三人;
(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
(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买受人如因以上情形之一导致无法取得商品房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可以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2019-06-29 00:3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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