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哥哥周末出去游玩,遵守交通规则通过马路,但是对方闯红灯,撞到了哥哥,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我的哥哥在家里是顶梁柱,给我们带来的精神上的伤害,请问我在这次交通事故中可以精神损失费吗

河南 - 洛阳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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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维权顾问

地区:河南 - 洛阳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损害,这种损害对受害人及其近亲属造成了事实上的精神痛苦。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但这种创伤并不止于身体的伤痛,尤其死亡给受害人家属带来的精神上的痛苦是难以弥补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中的死亡赔偿金的内涵只是对受害人收入损失的赔偿即物质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死亡赔偿金”界定为财产性质的收入损失赔偿。那么公民的人身权也应该得到赔偿。所以在交通事故的索赔中,受害人及家属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取得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是符合情理的。

2019-06-21 06:1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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