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的房屋,属于二手房那种年代比较久了,楼上的地暖年久失修,导致有点漏水,水渗到了楼下房顶有些湿了,但是物业公司不管,楼上因为是刚买到的这个房子,还没有住进去,这样维修费用谁承担呢

新疆 - 昌吉 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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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辩护法务

地区:新疆 - 昌吉

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如果不是你楼下人为造成的渗漏水,都是楼上责任,楼上有责任维修到不再漏水到楼下及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

2019-06-19 15:0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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