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物业公司把我们的小区里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给出租给别人了,我们经常下班回家的时候没有车位可以停放我们的私家车辆,这个占用我们业主共有的道路而修建的车库车位是不是属于我们业主共有?

甘肃 - 甘南 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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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甘肃 - 甘南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19-06-04 11:35: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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