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治疗花费包括:三、医药费。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买下药品所花的花费,均应予以赔偿。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买下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花费,致害人不予赔偿。四、治疗费。通常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五、住院费。通常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费,致害人不予赔偿。
2019-05-28 07:03: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