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隐瞒了一部分的事实,让当事人觉得对方很可信,之后对方骗取了当事人的资金进行投资,现在当事人的资金已经全部亏损光了,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

广东 - 中山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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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9-05-22 02:11: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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