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母亲放弃小孩抚养权,她能不打招呼随意把小孩接走吗?

黑龙江 - 佳木斯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日照答疑法务

地区:黑龙江 - 佳木斯

两方离婚后,娃儿与小孩的关系,不能因为两方离婚而改变。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的说法,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限定, 爸妈与娃儿间的关系,不因爸妈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娃儿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爸妈两方的娃儿。离婚后,爸妈对于娃儿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七条限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娃儿,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花费的多少和时限的长短,由两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判。关于娃儿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裁判,不妨碍娃儿在必要时向爸妈任何一方提议超出协议或裁判原定数额的合法要求。

2019-05-01 15:44:2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佳木斯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