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一共两个孩子,一直是我照顾我爸妈,和他们一起住。弟弟每个月就给500块钱,当做赡养费。我母亲一直精神有问题,每一天精神都很恍惚。我姥爷前几天去世了,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继承的份额是怎么分的?需要协商还是直接去法院?

福建 - 厦门 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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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区法务团

地区:福建 - 厦门

您好,继承的份额是可以双方协商的,可以由继承人平分,也可以约定份额。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继承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如果您的母亲是无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进行司法鉴定证明),您的父亲可以作为其监护人代为行使继承权。如果您的母亲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您母亲继承您姥爷的遗产份额部分可以作为她自己的遗产发生继承。请注意。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期间原则上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

2019-04-23 21:3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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