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未成年,才14周岁,在外面认识了贩毒的张某,张某多次引诱A吸食毒品,A最终没有控制好自己走上了吸毒的道路,后有一次因为吸食毒品的量过多,最终中毒死亡,那A是一个未成年人,张某需不需要对他的死负责呢?毕竟是张某让A吸毒的

海南 - 海口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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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谈判法务

地区:海南 - 海口

本案中,张某无需对王某的死亡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因为王某14周岁对吸毒的危害已有了初步的认识但由于控制力低而故意吸食毒品的,张某贩毒的行为与王某死亡的结果之间并无因果关系。如果因此而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则犯了客观归罪的错误。但需注意的是,张某虽不必为王某的死亡结果负责,但其行为是贩卖毒品罪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

2019-04-17 08:4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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