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拍卖的房要怎样过户?
(一)首先确认法院可否解除了对该房屋的查封;
(二)手续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
(三)当事人自愿履行裁判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有到登记机关解决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裁判、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议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裁判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解决过户;
(四)可让法院出面商洽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解决房屋过户手续。
二、需提交资料(以下资料必须是原件)
(一)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民事裁定书;
(三)委托拍卖书(法院委托);
(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发票;
(五)私有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及身份证;
(六)地税完税证明;
(七)契税证明。注意:
1、个人买受拍卖标的房屋需另提供资料:
(1)买受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2)买受人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买受人为18-49岁非本市户口的女性流动人员需提供,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2、单位承受拍卖标的房屋需另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组织代码证(核对原件收取加盖公章复印件);
(2)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2019-04-09 06:56: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