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两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资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资料及其它资料。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能够上市交易,买方能够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流程),买卖两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两方通过商量,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托付时间、房屋托付、产权解决等达到一致意见后,两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两方共有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议申请,接受审查。买卖两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议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资料,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要求的房屋允予解决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认可的情况拒却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2019-03-31 22:04: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