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年前我为追讨欠款?诉讼了欠款人?胜诉之后法院有关工作人员告诉我要赶紧申请强制执行,?在交完所有花费后申请了强制执行,之后再次?询问法院后却被法院执行庭告知?不清楚此事?此事距现在已有4年了我该要怎样办啊?

甘肃 - 白银 司法鉴定
1位律师回复

省直辖答疑法务

地区:甘肃 - 白银

关于法院执行花费,《诉讼花费交纳办法》第十条限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路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调解书,仲裁组织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组织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有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职责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认同和执行外国法院裁判、裁定和外国仲裁组织裁决。

2019-02-14 20:37:51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白银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