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辽宁律师 > 铁岭律师 > 清河区律师 > 清河区个人债务律师
  • 清河区个人债务律师-陈旺鑫律师
    辽宁守衡律师事务所 铁岭市银州区南环路3号
    4.5
    帮助人数:491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0-4103-9683
    更多> #律师简介:陈旺鑫律师,2011年毕业于内蒙古民族大学,工作期间攻读了沈阳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获得法律硕士学位,现执业于辽宁守衡律师事务所。法律业务专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代理;担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和各种项目的法律顾问等。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行业交流与外事专门委员会委员、铁岭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委员会副秘书长,受聘于铁岭市银州区政府、辽宁汇盛置业公司、辽宁同济置业公司、辽宁际华三五二三特种装备有限公司、辽宁紫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任法律顾问。执业以来一直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每一项业务恪尽周密调研和审慎判断,处理案件深思熟虑并充分准备,以质量为生命,将客户利益贯穿于高质量服务之中。
    咨询律师
  • 清河区个人债务律师-单嘉驰律师
    内蒙古巨鼎(科左中)律师事务所 昌图县文化大街山与城西门
    0.0
    帮助人数:38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医院工作经历,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
    139-0490-4145
    更多> #律师简介:单嘉驰律师,执业于内蒙古巨鼎(科左中)律师事务所,擅长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建设工程纠纷等案件处理
    咨询律师
  • 清河区个人债务律师-郭春杰律师
    辽宁楚河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泰山路18号
    5.0
    帮助人数:87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有政治职务,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58-4107-6461
    更多> #律师简介:郭春杰,辽宁楚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具有企业合规师,初级会计师职称,擅长企业规划,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 清河区个人债务律师-姜慧律师
    辽宁楚河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
    5.0

    来自16人评价

    帮助人数:84
    151-4107-4017
    更多> #律师简介:曾在人民法院工作数年,后从事律师行业,法律功底深厚。有刑事律师团队,办理过大案要案。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铁岭律师 清河区律师 清河区个人债务律师
  • 在民事诉讼中,借据或欠条是证明借款事实的关键证据。当事人可通过友好协商获取有利证据,需确保证据涵盖借款事实、金额及还款期限等要素。此外,当事人可咨询立案大厅工作人员了解无效证据情形,完善证据材料。若缺乏法律知识,可委托律师代理,以更好地维护权益。 #债权债务 1048次阅读
  • 关于借款欠条中的逾期利息,应按规定执行。收益率不得超出合同签订时银行市场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若未约定逾期利率,债权人有权按当时基准利率计算逾期还款违约金。若仅约定借期内利率,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借期内利率支付逾期资金利息。 #债权债务 1377次阅读
  • 针对无借据的债权转让款回收问题,需视情况而定。可尝试与对方协商沟通,若效果不佳,对方可能不履行还款责任。具体解决方案包括要求补充借据、申请支付令、获取录音证据、查封冻结资产等。如提起诉讼,原告需递交诉状,法院将送达副本给被告,被告提交答辩状后,法院决定是否开庭审理。各方有权陈述、发表观点、辩论,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或调解。 #债权债务 818次阅读
  • 借款应明确记载借款日期,并注明此次重新订立的借贷协议。如某年某月某日向某人借款多少元,应在此日期撰写借据以证明真实。若对方未偿还,此次重立的借据将更有利于维护权益。 #债权债务 1188次阅读
  • 在实践中,借款人亲笔书写并加盖指纹的借据更稳妥,应包含身份证号码、具体日期、还款期限和金额(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推荐采用银行转账并注明用途,小额现金交付需明确说明。无论哪种方式,都需借款人出具收款收据。借据仅证明借贷合同关系,需收据证明款项已交付。 #债权债务 887次阅读
  • 借款合同纠纷需注意:借条姓名读音相同但拼写不同,可认定原告为实际出借方;仅凭疑点重重的借据起诉,难获法院支持;多份借条中含“共”等合计表述,视为总条;受威胁签欠条无证据,仍须偿债;借他人信用卡消费并承诺还款,构成借贷,需承担滞纳金;仅凭转账凭证主张借款,债务人无法证明非借款,则认定借款成立。 #债权债务 1202次阅读
  • 根据我国法律,借贷交易必须签署明确的借贷协议或合同,包括借款金额、用途等条款。出借方不得擅自使用出借款项作为利息预扣条件。个人间借贷需实际提供借款后合同才生效,自然人借款在款项未到达借款人账户前合同未生效。 #债权债务 1380次阅读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