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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伽师县同居律师-乔强律师
    新疆法衡律师事务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西域大道6号
    0.0
    帮助人数:38
    135-7906-1236
    更多> #律师简介:乔强,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律师,新疆喀什地区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制工作21年。本人毕业于汉语言文学专业,后自学法学作为第二学历。从事过十几年的新闻工作,做过编辑记者,获得过全国新闻写作类大奖。后在行政单位的法制部门从事法制工作,因专业需要学习不辍,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A证,现从事擅长并喜爱的律师工作,在合同法、公司法、建设工程、婚姻家事等领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愿为您生活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助一臂之力。愿法律是保护神,庇佑我们在人生的舞台上快意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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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伽师县同居律师-赵芳律师
    新疆法衡律师事务所 喀什
    0.0
    帮助人数:1
    139-9909-7715
    更多> #律师简介:赵芳,新疆法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精、务实、严谨。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服务宗旨,“公平正义至上、案件质量至上、诚实守信至上”理念,为您守护每一个应当的权益,让您的事情变得更加简单!选择我,让优质、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与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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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伽师县同居律师-刘冬梅律师
    新疆耀光律师事务所 喀什市解放南路136号丰材小区C幢1层
    5.0

    来自14人评价

    帮助人数:116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135-7934-5121
    更多> #律师简介:新疆耀光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承办过股权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离婚案件等诸多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与非诉业务。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用心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利益最大化”等办案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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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伽师县同居律师-王杨律师
    新疆新昀嘉兰律师事务所 喀什市便民路22号行政审批局后面
    5.0

    来自479人评价

    帮助人数:410
    132-7998-0022
    更多> #律师简介:王杨,湖南沅江人,早年从医,对医疗纠纷,劳动人事等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有一定的经验基础。在金融行业工作近6年的时间,对金融行业的实务及法律法规相当熟悉,擅长民间借贷、金融机构贷款等方面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抱着对法学的热爱,在律所从事行政工作近5年时间,从行政做到了行政主管,精于团队管理,活动策划,税务筹划等,对人事管理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后又抱着对律师行业的热爱,成为了一名执业律师。本人在民商事、刑事、行政、非诉讼方面有丰厚的知识储备。本人应变能力强,待人真诚,法律知识扎实。以严谨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最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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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伽师县同居律师-王鹏律师
    新疆麻依力律师事务所 喀什市叶城县育才路公务.员小区小二楼
    0.0
    帮助人数:7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99-9926-5000
    更多> #律师简介:王鹏律师,热线:19999265000新疆麻依力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多家企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等。喀什地区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法律顾问、叶城县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叶城县吐古其乡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叶城县阿克塔什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叶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律顾问。“受人所托,忠人之事”。王鹏律师秉承一切为了当事人,为了当事人的一切,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合法权益的遵旨,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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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方自愿签署的解脱同居关系协议,在合法、不欺诈不强制、无损公共利益和私人财产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应。如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法院将公正裁决并支持诉求。 #婚姻家庭 1477次阅读
  • 未缔结婚姻的同居者财产分配遵循协议优先原则,无协议则按法律规定执行。夫妻名义的非婚同居期间所得收入及财产为共同共有,但一方无偿赠予的财产视作个人赠与,按赠与法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需依据这些规则判断和分配。 #婚姻家庭 1394次阅读
  • 女性在同居期间因流产致健康受损可索赔,但前提是造成不可逆的身体伤害。非因流产导致的健康问题索赔缺乏法律依据。只有当流产构成过失并致严重后果时,男方才需承担相应责任。否则,人民法院通常不会支持此类索赔请求。 #婚姻家庭 936次阅读
  • 在非法同居关系解除诉讼中,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被视为共有,包括资产与收益。划分清楚的财产按比例分配;难以分割的,根据实际需求由一方申请,以货币形式赔偿对方占有份额。 #婚姻家庭 1373次阅读
  • 同居期间财产可自定协议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将偏重保护无过错方。非法同居现称“非婚同居”,包括未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及已婚者再婚性同居两种形式。 #婚姻家庭 1200次阅读
  • 同居期间财产,按明确的按份共有分配,按投资比例权责;共同所有则权益均等。如辨识不明,默认按份共有,按出资份额清算;出资比例不详,视为权益均摊。 #婚姻家庭 1247次阅读
  •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部分。物质赔偿指对非法同居期间共有财产分配或因对方过错导致的经济损失。精神赔偿则依据侵权程度、方式、影响、财务状况及地方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判定。无过错方在遭遇重婚、非正当关系、家暴、虐待或严重不当行为时,有权利申请赔偿。 #婚姻家庭 1314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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