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唐娟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判断与证据组织能力。面对涉案房屋未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及限购政策等不利因素,唐律师精准定位“物权期待权”排除执行的法律适用路径。她全面收集并梳理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社保缴纳记录及房屋租赁合同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有力证明了当事人签约时符合限购政策、已支付绝大部分房款并实际占有房屋的核心事实。庭审中,唐律师针对被告关于“买受人自身过错”的抗辩,通过补充政策复函及双方补充协议进行有力反驳,成功说服法院认定未过户非因当事人自身原因,最终帮助当事人成功排除强制执行,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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