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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北新区行政赔偿律师-马骏律师
    马骏律师 推荐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江苏南京
    5.0

    来自166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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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标签: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9-5200-5225
    更多> #律师简介:马骏律师,男,现任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马律师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拥有夯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快速找出案件症结点,同时在庞杂的法律规定中理清法律关系,给予当事人最优的解决方案。并且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18952005225,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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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遇害者要求我国国家赔偿,案件将交由同级司法机构审理。申请者需向赔偿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将立即受理。申请者也可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国家赔偿请求。 #行政类 1353次阅读
  • 行政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对非法罚款、吊销执照、强制行为(如非法查封扣押)或违反规定征收财物的行为,若导致财产权益受损,都应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无论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还是违规收费,只要造成公民人身或财产损失,皆需进行赔偿。 #行政类 1248次阅读
  • 法律上,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无需刑事责任。行为人需负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公安可主持调解。如达成协议,免于处罚;未达成则可能被罚款或短期拘留(15日以内)。 #行政类 962次阅读
  • 国赔适用的前提包括行政机关违法拘留或非法拘禁,暴力伤害或唆使暴力致人伤残死亡,不当使用武器警械致伤残死,以及任何其他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违法行为。 #行政类 800次阅读
  •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职务行为中致人精神损害需负责。首先,要澄清事实,恢复名誉,表达歉意;对严重后果,需支付精神抚慰金,彰显法律公正和正义。 #行政类 1405次阅读
  • 公民在遭遇政府损害后,可于行政诉讼或复议中一并索赔,或事后单独申请。政府机关应在两个月内决定赔偿与否,并出具书面决定书,最迟十日内送达申请人。 #行政类 1041次阅读
  • 任何受到行政行为损害的公民、法人及其合法权益持有人,包括因公亡者亲属、法人消失后的法定接班人,均有权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赔偿。继承人、抚养义务人和授权行使权益的个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主张赔偿。 #行政类 1164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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