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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潮州遗产继承律师-余创林律师
    广东新安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潮州大道南段粤潮新园一幢一梯二楼
    5.0

    来自18人评价

    帮助人数:305
    #律师标签: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6-3204-4661
    更多> #律师简介:余创林律师,法学博士,潮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现于广东新安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务、交通事故等民商事纠纷的处理以及刑事领域,为人真诚,做事认真踏实,执业以来,在民事领域,经验颇丰,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尽一切努力为客户争取利益!”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并获得当事人的认可。执业优势:依托高校和律师团队,可以将问题进行深层次探讨和研究,得出更为科学和有说服力的结论,提出更为可行的解决方案,助力案件的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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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潮州遗产继承律师-黄瑞洁律师
    广东广雅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潮州市枫溪新风路(安揭路)陶瓷城东区A幢9-10
    5.0
    帮助人数:149
    136-7142-7906
    更多> #律师简介:黄瑞洁,2016年开始执业,是广东广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执业律师。执业以来处理的案件主要分布领域为婚姻家事、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以及刑事辩护,其中做得最多的案子是离婚纠纷和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业理念一直是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不仅想让当事人解决目前遇到的棘手问题,更想让当事人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减少纠纷。我相信,一个合格的律师应该是做法律的传播者,而不是法律的搬运工。在解决法律纠纷的同时,将法律知识同时传播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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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潮州遗产继承律师-谢继祥律师
    广东收之律师事务所 潮州市湘桥区春荣路金佳园4幢302室广东收之律师事务所
    0.0
    135-3157-0708
    更多> #律师简介:谢继祥律师(咨询电话:13531570708),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法律经验,始终认真对待、认真办理每一件委托人托付的案件。是潮州市”一村(社区)一顾问“村居顾问律师,主要从事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民商事争议纠纷解决等方面的业务,承办过多件刑事辩护、离婚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委托人完成了诉讼的目标,获得了预期的利益,赢得了委托人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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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潮州遗产继承律师-谢佳静律师
    广东收之律师事务所 潮州市湘桥区春荣路金佳园4幢301房
    4.4
    帮助人数:255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6-7070-2287
    更多> #律师简介:谢佳静律师,广东收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之一,副主任律师,2018年执业,曾担任公司企业,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业务范围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知识产权,合同业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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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潮州遗产继承律师-黄泽桂律师
    广东桂尚律师事务所 广东潮州潮汕公路与绿榕南路口慈铭体检旁
    0.0
    帮助人数:9
    #律师标签: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6-3103-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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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可豁免债务,债务由剩余继承人承担;若无遗产债务,债务消除。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追讨;继承人需偿还未偿税款和债务,但仅限于遗产价值内,超出部分自愿承担。放弃继承者无需偿付相关税债。 #婚姻家庭 891次阅读
  • 继承人需要在继承遗产后,以其实际可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和税款。如果债务超出遗产价值,继承人可以自愿承担多余部分,但此义务并非强制。 #婚姻家庭 838次阅读
  • 遵循"限定继承"原则,保护被继承人合法权益,债务清偿限于遗产实际价值。优先清偿税款和债务,确保法定责任履行。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照顾生活困难者。遗赠执行让位于债务清偿。 #婚姻家庭 846次阅读
  • 农村养老保险金如无指定受益人,可依法继承;遗产包括合法收入、房产、生活物资、自然资源、文化遗产、生产资料、知识产权等。养老金作为合规财产,自然允许继承。 #婚姻家庭 1059次阅读
  • 专属管辖分为两类:国内专属,包括不动产纠纷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审理,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地法院管辖,以及继承遗产案件由被继承人住所或主要遗产地法院管辖。涉外专属管辖涉及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及资源勘探合同纠纷,由被告方或合同履行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家庭 1179次阅读
  • 《民法典》详细规定了对胎儿权益的保护,强调生命权、健康权。尽管胎儿在出生前无民事活动资格,但其在继承父母遗产和接受赠予方面被视为有部分权利。涉及遗传财富分配时,胎儿被视为具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若胎儿分娩中死亡,其民事权利停止。 #婚姻家庭 932次阅读
  • 在继承权中,无论婚生还是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权利。所有继承人在财产分配上原则上平等,但会优先照顾生活困难、尽主要赡养责任或长期同住者。经济能力强但未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能少分或不分。特殊情况如被继承人供养的特定人群和亲戚,可酌情给予部分遗产,但他们不属于传统继承序列。共识下,不分遗产也可接受。 #婚姻家庭 1209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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