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工程行业,有一项服务费一直未支付完成,无相应的合同和协议,但一直有着工作交流,工作证据和相应与总包公司的工作联系证据,以及本人工地上的照片,现在需要要回所剩下的服务费
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工作交流、报价单、进场记录、验收单、发票、转账和与总包公司的沟通也可证明服务关系及欠款。建议立即发送书面催款函并固定对方确认金额、项目和付款承诺,核对发包、承包及实际受益主体;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注意诉讼时效。
2026-08-06 03:42:29 回复
您好,看到了您的咨询,想跟您具体了解一下您提到的服务费具体是指什么?是工程款,还是居间费?还是其他费用?大概有多少未支付费用?如果方便的话我们可以电话详细沟通。
2026-07-21 12:50:24 回复
理解你的处境,没有书面合同确实会增加维权难度,但你手上的工作交流记录、工作证据以及与总包公司的联系证据、工地照片等,都是证明你们之间存在事实服务关系的关键材料。首先,你需要把这些证据整理好,特别是能证明你提供了具体服务、对方接受了服务以及对方承诺支付费用的聊天记录、邮件或录音。其次,建议你直接与总包公司负责人正式沟通,明确要求其支付剩余服务费,并保留好沟通记录。如果对方拒绝或拖延,你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方支付服务费及可能的利息。注意诉讼时效是三年,从你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7-18 19:36:27 回复专业解答国道占用宅基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补偿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般会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专业解答宅基地补偿款归属需区分情况。房屋拆迁时,补偿分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补偿归村集体,但村民有使用权补偿如安置费;房屋属个人财产,补偿归所有权人。闲置宅基地补偿款通常归村集体,不过合法取得且闲置的,村民或有补偿。实践中按当地政策和登记情况确定,有争议可先协商,不成可复议或诉讼。
专业解答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直接给孙子。但宅基地上房屋属个人财产,可通过继承或赠与让孙子获得。若孙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依法继承房屋并使用宅基地;非本集体成员,只能继承房屋,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专业解答当房屋地基被他人破坏,可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对方破坏地基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以下情况农村自建房可能会被强制执行:一是自建房主人存在债务纠纷,债权人胜诉后申请执行且符合条件;二是自建房属于违法建筑,经相关部门认定并责令拆除却拒不执行,有关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因国家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在补偿合理情况下,被征收人拒绝搬迁,政府可依法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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