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去年中标了一个工程项目,需要筹集工程项目资金,他经人介绍认识了江某,江某说他可以去深圳中金博泰资帮忙融资,但是需要手续费和信用证的款项,答应11月份能融到钱,于是我父亲前后筹集270万,分批打到了江某的个人账户上,后来到12月江某也没有融到钱,父亲向他索要这笔钱,他却一直拖延,直到现在,父亲一直没有见过江某,我去网上查了一下深圳中金博泰,感觉这个公司是个诈骗集团,怀疑江某是骗取了我父亲270万。请问我需要什么证据,能争取的法律权益是什么。
可以报警试试。如果对该涉嫌诈骗,警言会 立案处理。
2017-05-01 10:02:09 回复
一、当事人举证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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