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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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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诉时效是否适用于管制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追诉时效是适用于管制的,依据刑法的规定,法定最高刑罚是管制的,追诉的时效是不超过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收听量:819 2018-09-21
  • 18″

    上诉案件受理费

    侯玉平律师

    侯玉平律师

    依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 民事案件上诉的,应当交纳诉讼费;刑事案件上诉的,不需要交纳诉讼费;行政案件上诉的,需要交纳诉讼费。

    收听量:801 2018-06-04
  • 58″

    辩护人亲友的范围

    施政律师

    施政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六款明确规定了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但为了辩护的有效性和对被告人切身利益的角度考虑,辩护人最好还是聘请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收听量:796 2018-07-18
  • 38″

    公诉人和律师的关系

    侯玉平律师

    侯玉平律师

    公诉人是代表国家的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案件,打击犯罪,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法律依据《检察官法》:律师是当事人委托的辩护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法律依据《律师法》。一个是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支持公诉,一个行使辩护权,做无罪、罪轻辩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

    收听量:795 2018-06-04
  • 46″

    诉讼诈骗刑事立案

    王珊律师

    王珊律师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程序包括对于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三个部分。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接受立案材料,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下来,然后依法处理,而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诿。

    2.报案、控告和举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

    收听量:794 2018-09-20
  • 48″

    刑事案件有效期是多久

    王萍律师

    王萍律师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收听量:786 2018-06-11
  • 1′0″

    到最高人民法院法院申诉立案大厅后要做什么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当事人经安检进入申诉立案大厅后先到发表窗口领取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后到登记窗口进行案件信息登录,并按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引到指定侯谈区等待接谈。

    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一审、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富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申诉的,应当富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4.申诉人的身份证明。


    收听量:778 2018-09-26
  • 1′14″

    什么情况下刑事诉讼会中止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收听量:775 20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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