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音解答 >

语音解答

刑事辩护 >刑事立案
刑事立案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1′9″

    刑事案件立案期限是多久

    李佳佳律师

    李佳佳律师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2、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在三日内开始进行审查,一般审查期限是十日,最长期限是三十日。

    3、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书面通知立案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立案。

    4、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

    5、公安信访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是六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收听量:315 2018-05-10
  • 1′28″

    诽谤罪立案标准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诽谤案一般为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都无管辖权,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法院在立案审查中应当参照适用: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少数情况下,诽谤案属于公诉案件,公检法可依职权受理。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收听量:315 2018-03-19
  • 25″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

    李勇律师

    李勇律师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数额较大,一般指5000元以上;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收听量:314 2018-03-19
  • 13″

    非法持有毒品多少克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熊浬伽律师

    熊浬伽律师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收听量:313 2018-03-19
  • 50″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规定了贷款诈骗案的立案标准,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收听量:311 2018-05-09
  • 1′2″

    放火罪立案标准

    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  对放火罪立案标准做出了规定,即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收听量:310 2018-05-18
  • 1′8″

    盗伐树木罪立案标准

    姜爱辉律师

    姜爱辉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第四条规定,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收听量:309 2018-05-12
  • 1′21″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标准

    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标准进行了规定,即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收听量:309 2018-05-11
刑事立案语音解答排行榜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