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音解答 >

语音解答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1′43″

    法院接到起诉多长时间开庭

    任大文律师

    任大文律师

    我们分三种情况来谈,一种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法院接到人民检察院,移交到法院的刑事案件以后,一般简易程序在一个月内要开庭。普通程序。一个多月之内要开庭。第二种情况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法院受理立案以后,一般也要分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一般一个月内要开庭。如果是普通程序的案件,不公告的一般两个月之内要开庭。如果要发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传票的,一般是三个多月,到四个月之间要开庭。第三一种情况是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法院接到起诉以后,也是一般一个多月之内要开庭。


    收听量:603 2018-09-19
  • 17″

    以欺骗隐瞒等手段骗取国家所发收养证怎样判刑怎样处罚

    吴敬律师

    吴敬律师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14号)第十二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

    收听量:603 2018-06-08
  • 1′13″

    故意伤人怎么判

    任大文律师

    任大文律师

    故意伤人。在刑法上涉嫌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呢根据被害人的伤情,分几个档次,如果是轻伤,二一个重伤,三一个致人死亡,这三种情况要分别进行不同量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就是轻伤的量刑。如果致人重伤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是以特别残忍的手段造成被害人严重残疾,呢就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就是故意杀人的量刑。

    收听量:601 2018-09-15
  • 1′11″

    挪用公款后又收受贿赂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对挪用公款后收取贿赂的行为应适用数罪并罚,根据2002年立法解释,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或者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都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在成立挪用公款罪上不需要谋取个人利益要件。而受贿罪侧重于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收受了他人财物,不以行贿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为必备。

    因此,因公款私用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既构成挪用公款罪又构成受贿罪。在两罪的关系上,事先收受他人贿赂而实施挪用公款的,受贿行为属于目的行为,挪用公款行为属于手段行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再收受他人贿赂的,受贿行为属于结果行为,挪用公款行为属于原因行为。无论是受贿在先还是挪用公款在先,两罪之间都具有牵连关系。因此,因公款私用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收听量:597 2018-09-26
  • 1′4″

    食盐非法经营罪怎么量刑

    张海啸律师

    张海啸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量刑的指导意见》第八十五条非法经营食盐 20 吨以上不满 30 吨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罚金刑。非法经营食盐 30 吨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 6 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 10 吨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不满 25 吨的,每增加 2 吨,刑期增加六个月。

    第八十六条非法经营食盐 50 吨,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 10 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 25 吨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 10 吨,刑期增加一年。


    收听量:594 2018-08-31
  • 39″

    盗伐林木罪罚金标准

    吴敬律师

    吴敬律师

    盗伐林木罪可以单处罚金或并罚金,但是法律没有对本罪判处罚金的多少作明确规定,我国刑法对罚金的规定不低于1000元,未成年犯罪的不低于500元。

    根据司法实践,其他罪名的罚金一般参照盗窃罪的司法解释处罚,也就是1000元到盗窃数额2倍以下判处罚金,不能确定价值,在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收听量:593 2018-06-25
  • 44″

    刑事有答辩状吗

    吴敬律师

    吴敬律师

    刑事案件无答辩状之说,当然可以自己写好书面材料交给看守所或公安人员做为自己的口供。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刑事案件为公诉案件,没有答辩状之说。

    收听量:593 2018-06-14
  • 33″

    什么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胡叶凤律师

    胡叶凤律师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故意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1.行为人有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2.单位(包括税务机关和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个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3.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收听量:592 2018-05-26
刑事犯罪辩护语音解答排行榜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