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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处罚辩护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34″

    吸毒罪判多少年

    姜爱辉律师

    姜爱辉律师

            首先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刑法没有吸毒罪的罪名,单纯吸食毒品不受刑事处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吸毒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强制戒毒。

            从刑法角度上来讲,吸毒相关的罪名包括容留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等,涉及的罪名不同,判处的刑罚也不相同,建议根据案件不同情况来区别对待。

    收听量:303 2018-03-19
  • 43″

    未成年抢劫罪怎么判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收听量:302 2018-05-22
  • 46″

    偷窃罪判刑多长时间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收听量:302 2018-05-21
  • 30″

    缓刑可以出国吗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申请人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服刑人员在缓刑期间属于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情形,无法办理护照;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中国公民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不准出境。故缓刑期间无法出国。


    收听量:302 2018-05-18
  • 1′11″

    故意杀人罪赔偿多少钱

    刘跃律师

    刘跃律师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收听量:302 2018-05-18
  • 39″

    偷窃罪判多久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收听量:302 2018-05-12
  • 1′23″

    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首先,我们先来谈一下什么样的人适用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是可以减刑的。

    其关键点是确有悔改表现及立功表现,那么如何认定“确有悔改表现”?具体有如下四点: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

    那么“有立功表现”指的是哪些情形呢?有如下六种情形,分别是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有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收听量:302 2018-05-09
  • 29″

    犯罪预备会被判刑吗

    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

            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收听量:302 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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